前幾天收到這期的天下雜誌,封面故事是獨家調查報導,主要標題「農地上的世界冠軍」,下以紅字寫著「卻是違章工廠」,這是調查全台超過六萬家工廠,違法佔用農地,其中717家正在申請就地合法,包括台灣的世界冠軍企業,探討該如何監督此類涉及工業發展的農地問題…
內文前段寫著:「這些事讓台灣揚威國際的世界級冠軍企業,它們還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他們的工廠都是蓋在地目不合的農地…」,看到「地目」這名詞,頓感訝異,目前都市內土地使用係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以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管制;而非都市土地,則依《區域計畫法》,並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為法源依據,以使用地類別管制使用項目,均非以地目作為利用及管制之依據。
所以上情理應是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為何雜誌的調查報導還在提到與現行管理法令不符的「地目不合」!?趕緊將報導看完,果然通篇除了產學面向,官的部分著墨於兩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即經濟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間的主觀論爭,卻少了主管土地管理的內政部(營建署、地政司)意見,畢竟土地管理是執行的具體手段,其藉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施以管制,再據法令辦理使用分區調整、變更編定,此皆攸關國家土地管理之實際作為,是以倘有內政部(營建署、地政司)國家土地管理面向的意見,那雜誌的調查報導會更臻周延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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