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政策的艱難!


        政策的形成,自有其法理脈絡,但唯有奠基於人民的最大共識,方可長久延續,獲致原先期待的正向效益!

        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的一環,上承區域計畫,為國土發展目標的具體手段之一,藉以達到良好生活品質的目的,重要性不可言喻。但單就宜蘭縣而言,其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政策即歷經四次變遷,人民難以適從,不僅有識者失去對地方政府施政的信心,更模糊了宜蘭縣地方永續發展的政策目標。

例以甲種建築用地

法律規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規定,建蔽率60%,容積率240%。

第一次變遷:19971219日,宜蘭縣政府發布為建蔽率40%,容積率100%。

第二次變遷:200111日,宜蘭縣政府修訂建蔽率50%,容積率120%(1.臨已開闢六公尺以上道路。2.退縮、綠化、斜屋頂。)。

第三次變遷:200491日,宜蘭縣議會通過1.斜屋頂、退縮、空地綠化。2.四樓以下建蔽率60%,容積率180%。3.五、六樓建蔽率50%,容積率150%。4.七樓以上建蔽率40%,容積率120%。

第四次變遷:20061219日,宜蘭縣政府修訂建蔽率60%,容積率180%。

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短短不到十年改了四次!

        宜蘭縣政府、民間團體自1993年推行宜蘭厝活動,鼓勵人民蓋屬於自己且服膺宜蘭地方自然、人文條件的房子,綜觀入選宜蘭厝的作品中,率為農舍作品,絕美而有個性的農舍及周邊庭園造景,即不斷被景仰歌頌著,是以大眾競相仿效,以擁有一棟農舍為人生夢想目標,此為宜蘭農舍之濫觴。

        近日宜蘭縣政府凍結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築等證照兩個月,並組專案小組建立新的農舍建照審查標準,同時訂定「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草案,藉以制止把農地及農舍當成豪宅商品炒作的投機現象。

        惟議會決議,縣政府擬定預告之興建農舍申請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直接涉及限制人民權利,且屬於本縣重大事項,縣政府應以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後,訂定緩衝期間,減少農民權益損失

        由上可知府會看法似有未合,實在擔心浮動的政策變遷又將開始,謹希冀對此政策議題,雙方都能循法律程序,謀以人民最大共識後行之,如此得以避免政策更迭間,損及守法民眾權益,亦可創造地方永續發展之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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