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形成,自有其法理脈絡,但唯有奠基於人民的最大共識,方可長久延續,獲致原先期待的正向效益!
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的一環,上承區域計畫,為國土發展目標的具體手段之一,藉以達到良好生活品質的目的,重要性不可言喻。但單就宜蘭縣而言,其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容積率政策即歷經四次變遷,人民難以適從,不僅有識者失去對地方政府施政的信心,更模糊了宜蘭縣地方永續發展的政策目標。
例以甲種建築用地
法律規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規定,建蔽率60%,容積率240%。
第一次變遷:1997年12月19日,宜蘭縣政府發布為建蔽率40%,容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