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水尺...


        這是水尺,通常用於測量河流、湖泊、水庫和灌渠等水體的水位的標尺裝置,而在申辦水權取得登記時,需據量水設備以測量引用水量,以確保用水之合法權益,所以今年也買了幾支水尺
 


        由於台灣畜牧管理漸趨嚴謹因此公司的案子有畜牧業轉型休閒農場,抑或已有畜牧場登記證之畜牧場,朝更完備法令要求的面相進展,而申辦水權取得登記,就是畜牧業必經之路。

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有些失敗是與成功同等光榮的!


        無疑地薛克頓(Ernest Shackleton1874215日-192215日)向來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更是在艱困時期足以讓勇敢堅毅不絕的支持力量
 


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三七五減租、公告地價調漲與農地租金…


        昨天一位經營畜牧場的友人來訪其畜牧場係承租私有土地經營合法畜牧場,租賃條件中土地租金以公告地價為基準,再與固定租金率10%乘積收取之,意即年租額為公告地價百分之十

        最近公告地價調升導致地價稅隨之倍增,有地方政府稱本次調高公告地價,「主要係農地調幅調高,其目的在合理反映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之農地,由田賦改課地價稅時,應負擔稅捐之公平性與合理性,故農地之公告地價調高,僅對農地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者,原課田賦改課地價稅情形時,才課以較重之稅賦,對一般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與供合法農業使用的農地,並不會有影響。」,惟眾人皆知這樣的說法是轉移焦點,農地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是屬於土地使用管制的一環,主管機關自得裁罰、限期拆除,甚或修改農舍興建辦法,退萬步言,亦可針對個別違反使用管制的農地調高公告地價,而今做法卻是所有土地全部數倍調高,這樣不符比例的手段,只說明地方政府就是要增加稅收,增加財源而已

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農地上的世界冠軍,卻是違章工廠...


        前幾天收到這期的天下雜誌封面故事是獨家調查報導主要標題「農地上的世界冠軍」,下以紅字寫著「卻是違章工廠」,這是調查全台超過六萬家工廠,違法佔用農地,其中717家正在申請就地合法,包括台灣的世界冠軍企業,探討該如何監督此類涉及工業發展的農地問題

        內文前段寫著:「這些事讓台灣揚威國際的世界級冠軍企業,它們還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他們的工廠都是蓋在地目不合的農地」,看到「地目」這名詞,頓感訝異,目前都市內土地使用係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以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管制;而非都市土地,則依《區域計畫法》,並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為法源依據,以使用地類別管制使用項目,均非以地目作為利用及管制之依據。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後,未依原興辦事業計畫興設工廠前即讓售土地...


        有件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後,囿於某些原因,欲於未依原興辦事業計畫興設工廠前讓售土地,適本變更編定案原先由公司承辦,擬購土地的買方遂循線前來探詢,其擔心這種狀況下承買,在爾後興設工廠時,是否有礙難之處,或說該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原地主在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後,未依原興辦事業計畫興設工廠前讓售土地,因新承買人之興辦事業主體、事業內容、建築計畫等,勢必與原興辦事業計畫書內容殊異,因此在現行法令下,解決方式就是土地價購後,再就承買人實際經營事業所需,重新擬具興辦事業計畫書陳送主管機關審議,俟審議通過後,承買人使得依興辦事業計畫內容興設廠房,其實這樣的流程無異於重新辦理土地變更編定作業,只是因為該筆土地之前已經獲准通過變更編定,承買人第二次再辦理時,無法通過審議的風險會較低。

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為擴展工業(或設置污染防治設備)將其毗連非都市土地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


        茲有位於桃園市非都市土地之工廠計畫擴廠,權衡其擴廠原因、所營事業、地籍條件等,初判其尚符產業創新條例》第65條規定,自得在其需用面積限度內以其毗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以為擴廠所用。

        按《產業創新條例》第65、《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1條,以及《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規定,原廠因擴展工業,擬將其毗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之相關要件有:

一、興辦工業人申請使用之毗連非都市土地,應與原廠土地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

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If I Didn't Have Your Love


        正當眾人思緒不斷擺盪在希拉蕊與川普間,遂而懷疑起美國民主走向異途之際,李歐納.柯恩(Leonard Norman Cohen)於2016117日永別人世,滄桑低吟的歌聲卻不斷的縈繞,撩人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