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事業獎為經濟部主辦,中小企業處承辦,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上星期(104年7月30日)收到第14屆新創事業獎進入複審通知函,除通知業經初審評選後進入複審,並附第14屆新創事業獎複審注意事項、實地訪審時間調查表,希參選企業遵循。
其中複審注意事項敘明:
◆ 實地訪審時間。
◆ 實地訪審流程,每家參選企業實地訪審時間約1小時,訪審流程如下:
1.
企業簡報(10分鐘),內容為企業定位與發展願景、企業經營模式與核心競爭優勢、行銷計畫/商機評估/未來發展潛力、財務規劃與研發、其他優勢等。
2.
簡報提問(10分鐘),委員針對簡報提出問題,請企業回答。
3.
實地導覽(20~40分鐘),由參選企業導覽人員安排,俾使委員瞭解企業運作情形,回答委員提問,如受訪企業有其他工廠或研發地點,亦將安排前往實地導覽。
◆ 實地訪審配合重點事項:
1.
實地訪審時,由入圍廠商現場進行簡報。當日並需準備5份簡報書面資料 ,俾便複審委員聽取簡報時參考。
2.
如果受訪企業有工廠或研發單位與辦公地點不在同處,必需先於「實地訪審時間調查表」上明確填寫。
3.
複審通過進入決審將不再通知,決審結束後,執行單位將於10月初通知獲獎企業。
執行單位的來函交代得非常周全妥切,讓參賽廠商得以明瞭依循,我們也該開始好好備便簡報資料了…,謹冀盼實地訪審能圓滿順利,繼而通過複審、決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