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0日 星期一

人間無正味,美好出艱難…


        為了一件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的案子,需及早籌製農作產銷設施經營計畫,由於此經營內容關乎蝴蝶蘭,遂趕在年假前一天至圖書館借了7本書、1片DVD,當作今年春節假期選書…
 



2017年1月5日 星期四

休閒農場籌設同意函...


        昨天接到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的通知,最近申請的某休閒農場籌設案的同意籌設函核下,同仁轉知業主後,立即前往具領公文。

        每一件休閒農場籌設案,自業主有建構經營休閒農場夢想的芻議伊始,期待主管機關及早同意籌設的心情,總在經營計劃書補正中,不斷考驗業主的雄心大志,而今獲得同意籌設,終可具體的營造建築物,齊備經營休閒農場所需軟硬體,朝夢想大步邁進了。

        在此無法將同意籌設函PO上,惟其內容要項約有

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水尺...


        這是水尺,通常用於測量河流、湖泊、水庫和灌渠等水體的水位的標尺裝置,而在申辦水權取得登記時,需據量水設備以測量引用水量,以確保用水之合法權益,所以今年也買了幾支水尺。
 


        由於台灣畜牧管理漸趨嚴謹,因此公司的案子有畜牧業轉型休閒農場,抑或已有畜牧場登記證之畜牧場,朝更完備法令要求的面相進展,而申辦水權取得登記,就是畜牧業必經之路。

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有些失敗是與成功同等光榮的!


        無疑地,薛克頓(Ernest Shackleton,1874年2月15日-1922年1月5日)向來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更是在艱困時期,足以讓勇敢堅毅不絕的支持力量。
 


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三七五減租、公告地價調漲與農地租金…


        昨天一位經營畜牧場的友人來訪,其畜牧場係承租私有土地經營合法畜牧場,租賃條件中土地租金以公告地價為基準,再與固定租金率(10%)乘積收取之,意即年租額為公告地價百分之十。

        最近公告地價調升,導致地價稅隨之倍增,有地方政府稱本次調高公告地價,「主要係農地調幅調高,其目的在合理反映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之農地,由田賦改課地價稅時,應負擔稅捐之公平性與合理性,故農地之公告地價調高,僅對農地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者,原課田賦改課地價稅情形時,才課以較重之稅賦,對一般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與供合法農業使用的農地,並不會有影響。」,惟眾人皆知這樣的說法是轉移焦點,農地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是屬於土地使用管制的一環,主管機關自得裁罰、限期拆除,甚或修改農舍興建辦法,退萬步言,亦可針對個別違反使用管制的農地調高公告地價,而今做法卻是所有土地全部數倍調高,這樣不符比例的手段,只說明地方政府就是要增加稅收,增加財源而已…

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農地上的世界冠軍,卻是違章工廠...


        前幾天收到這期的天下雜誌,封面故事是獨家調查報導,主要標題「農地上的世界冠軍」,下以紅字寫著「卻是違章工廠」,這是調查全台超過六萬家工廠,違法佔用農地,其中717家正在申請就地合法,包括台灣的世界冠軍企業,探討該如何監督此類涉及工業發展的農地問題…

        內文前段寫著:「這些事讓台灣揚威國際的世界級冠軍企業,它們還有不為人知的另一面:他們的工廠都是蓋在地目不合的農地…」,看到「地目」這名詞,頓感訝異,目前都市內土地使用係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以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管制;而非都市土地,則依《區域計畫法》,並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為法源依據,以使用地類別管制使用項目,均非以地目作為利用及管制之依據。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後,未依原興辦事業計畫興設工廠前即讓售土地...


        有件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後,囿於某些原因,欲於未依原興辦事業計畫興設工廠前讓售土地,適本變更編定案原先由公司承辦,擬購土地的買方遂循線前來探詢,其擔心這種狀況下承買,在爾後興設工廠時,是否有礙難之處,或說該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原地主在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後,未依原興辦事業計畫興設工廠前讓售土地,因新承買人之興辦事業主體、事業內容、建築計畫…等,勢必與原興辦事業計畫書內容殊異,因此在現行法令下,解決方式就是土地價購後,再就承買人實際經營事業所需,重新擬具興辦事業計畫書陳送主管機關審議,俟審議通過後,承買人使得依興辦事業計畫內容興設廠房,其實這樣的流程無異於重新辦理土地變更編定作業,只是因為該筆土地之前已經獲准通過變更編定,承買人第二次再辦理時,無法通過審議的風險會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