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 星期六

申請設置休閒農場是農民福利、農村建設?


        報載有部分縣市,針對申請設置休閒農場的案件中,倘規劃有住宿、餐飲、農產品加工(釀造)廠、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及教育解說中心等設施,即予退件情事,個人對於現今台灣農業如此的發展,實在有些不解。

        究竟申請設置休閒農場是農民福利、農村建設?還是政府恩給?

        休閒農業,以及休閒農場,其在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明文定義,休閒農業:指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增進國民對農業及農村之體驗為目的之農業經營。休閒農場:指經營休閒農業之場地。
 
        至休閒農業的推動、管理,則以農業發展條例第63條規範之,而此條文係列於第五章農民福利及農村建設中,或許一切的關鍵就是這裡,農民申請設置休閒農場,依法應是農民福利,亦為農村建設的一環!

2015年2月15日 星期日

宜蘭縣農舍型民宿的管理變革


        按《民宿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民宿設置必須在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或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與非都市土地。 

        宜蘭縣政府前於961018日公告,包括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員山鄉、羅東鎮、五結鄉、三星鄉、冬山鄉、大同鄉、蘇澳鎮及南澳鄉等11鄉鎮的非都市土地均屬偏遠地區範圍讓前開偏遠地區農舍可合法轉為民宿使用 

        該府稱目前大多數農舍型民宿,都座落在原住民保留地、休閒農業區、農場以外的區域,茲為落實「農地農用」政策,遏止近年來快速惡化的農地流失問題,保障農地永續使用,並杜絕為經營民宿而興建農舍之不當現象,自104212日起廢止上開11鄉鎮之非都市土地為民宿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之偏遠地區,亦即未來座落上述地區之農舍將限制作為民宿使用,而已申請之合法民宿並將從嚴稽查,因此未來農舍需位於原住民保留地、休閒農業區、休閒農場內,始得申請民宿使用。

        原住民保留地部分,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3係指為保障原住民生計,推行原住民行政所保留之原有山地保留地及經依規定劃編,增編供原住民使用之保留地,此於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有所註明

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

申請SBIR並不難!


        只要中小企業具備基本申請資格,有「創新技術」、「創新服務」的想法,或地方特色產業研發實力,SBIR也不是那麼難申請,只是新創事業者,以及成長中的企業,全都戮力於企業發展,並無餘裕心力可以分散於申請官方補助,而當然這就是我們公司多少可以提供協助之處。

        所謂SBIR,其為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的縮寫,意即「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主要是經濟部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所訂定的計畫,期能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加速提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這經費補助對成長初始,資源短缺的中小企業是非常有所助益的,不過還是得中小企業能擬撰申請書通過審核。

        在中央政府有經濟部技術處的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經濟部SBIR),始自19992月起,即開始受理中小企業申請,此計畫依申請之研發計畫屬性分為「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補助範圍包括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研發設備使用費、研發設備維護費、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費等。

        某中小企業通過審核後簽訂的專案契約書
 

2015年2月8日 星期日

土地使用變更的建築計畫


        不動產顧問業務中,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觀光旅館、安養院、養生村、醫療事業、宗教設施、工廠、資源回收、土石採取業等用地)、申請設置休閒農場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等類案件,其間均有涉及建築規劃設計的部分,而我們一些案源皆是由建築師們介紹而來的,換言之,我們非常樂意成為建築師事務所的協力廠商,僅承辦土地專業顧問部份的業務,就算是業主自己找來,公司這邊也會先問業主有無長期配合或熟識的建築師,如果有的話,這樣業主與建築師間勢必運作順暢,也將更有利於案子的進程。

        就以一件某公司購置工業區農牧用地,計畫興建食品工廠的個案為例,這是業主先找到建築師,我們再配合建築師的案子;本案農牧用地要變更成丁種建築用地方得建築使用,我們這邊需籌製興辦事業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可,計劃書分計畫緣起、興辦事業計畫書、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污染防治說明等,各章項下計約有24節,其中第二章有一節是建築計畫,建築計畫涉及建築師專業,所以這部分當然是由建築師主導最為優先,我們在就土地使用變更法規限制部分協助之,其他的章節我們總成即可,這樣各秉專業的合作下,土地變更成可建築用地,地上的建築物又將是業主合用且喜歡的建築!
 
        歡迎洽詢(03)9333026
 
 
 

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

淺談休閒農場的設置條件

         申請設置休閒農場法令依據大致有農業發展條例休閒農業輔導管理法申請休閒農場內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其他還有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建築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法令,...是有點好像牛毛一樣多。

        休閒農場的定義,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是指經營休閒農業之場地,休閒農業則是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增進國民對農業及農村之體驗為目的之農業經營。
 
         休閒農場之設置是在農業發展條例第五章農民福利及農村建設項下換言之設置休閒農場既是農民自身的權利亦是農村建設發展的一環,所以農民當然可以依意願提出申請設置

標題說是淺談但似乎說得太複雜了,直接簡略切入重點

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服務評估啊!?


        通常業主初來談案子後我們會利用10天左右的時間,蒐集資料寫份服務評估」,讓業主大致知道顧問案執行上法令依據、規範,以及作業程序、內容、期程等,這並含括基本報價,如果業主能接受,就進入簽約辦事的程序。

        雖然不動產顧問服務的案子誰都想接(經常是先搶不過我會看狀況取捨,甚至勸說業主多加考慮要不要進行,這也談不上是有什麼既定取捨原則。舉例說去年七月間,有對年約七十的夫妻,因為對農作做出興趣,於是想委託公司申請設置經營休閒農場,幾次洽談、現勘時,我發現這台北移居來的退休夫妻,現在就過著非常愉悅的農耕生活,合宜寬闊的居住環境,經濟上也不虞匱乏,平時生產的蔬菜、水果、農特產加工品全都送了鄰居、親朋好友,往來間充滿著濃厚的人情味,這簡直是完美的退休生活。

        我想倘花了心力、經費弄了休閒農場,子女又各有事業,日後也不可能協助、承接,每回面談就勸這對夫妻要審慎權衡考慮,於是最後打消經營休閒農場的念頭,繼續過著完美的退休生活,當然公司這邊也是少了一件顧問案,不過讓美好的事繼續發生,正也是公司存在的價值
 
 

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送件了!


        歷經一個多月的訪談討論以及企劃撰稿前兩天終於送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申請書(收件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這段期間的熊貓眼可能還要繼續暗夜裡黑亮發光,因為有件大型遊客休憩型休閒農場申請設置案的經營計劃書也必須趕在2月中旬送件,其後還有件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案(工業區農牧用地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

        這專案的業主屬於生技產業103年已取得經濟部技術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補助,續委由公司這邊擬具計畫書申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專案補助,雖然這次掛號送件的案子,最後總數可能高達三百件,但我相信業主的技術、核心能力,以及公司這邊企劃撰稿實力,應該會順利取得高額政府補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