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參賽資格不符!?


        業主原本想參加104年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辦的第22屆『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委託嘉銓代擬參賽說明書,經過嘉銓評估後確認資格審查方面有問題,因此無法參加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的競賽,之後嘉銓針對業主經營與研發的實際發展狀況,研究其他相關獎項申請資格後,建議參加同樣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辦理的『新創事業獎』。

        為什麼資格不符呢?因為業主已經獲得了政府的補助計畫,所以無法參加這項競賽,關於這項規定,在『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申請須知的第二項申請資格附註中有說明〈如下附圖〉,但執行完畢又自行高度創新則不在此限,不過創新程度高低的認定就相對具有爭議,如果無法提出證明,將不利於通過評審,因此需要謹慎考量,以免徒勞無功。
 

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參加2015台北生技獎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攜手美好的旅程...


        7月24日受業主所邀,參加在南港展覽館舉開的2015台北生技獎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據典禮中主持人稱今年共有70幾家生技業者參賽,競逐新創技術獎、國際躍進獎及技轉合作獎等三大獎項,其中新創技術獎計有45家業者征戰,最是激烈!
 
南港展覽館頒獎典禮現場


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參獎是場零和遊戲...


        今天在臺北國際會議中心參加第24屆台灣精品獎選拔說明會(台北場次),這場說明會是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辦,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第24屆台灣精品獎選拔說明會

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

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未依原核定計畫使用...


        上星期建築師友人論及非都市土地經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卻無依據當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特定目的事業的興辦事業計畫書建築使用,而今該等土地有何開發使用的可能性?

        這種情況的土地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土地所有權人發動的發展面向,略述如下:

u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4條:「非都市土地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事業計畫編定或變更編定、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查是否依原核定計畫使用;其有違反使用者,應函請直轄市或縣 (市) 聯合取締小組依相關規定處理,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以及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12點:「興辦事業計畫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者,得依本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出申請變更編定;其作業程序仍應依本規則第三十條規定辦理。前項興辦事業計畫尚未依核定計畫開始開發者,得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逕為辦理變更編定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查得知並無依原核定計畫使用時,實務上應該會先限期改善,即依計畫開發使用,否則就逕為廢止興辦事業計畫,恢復原編定。

u  土地所有權人:

2015年7月9日 星期四

2015臺北生技獎頒獎前的準備資料...


        昨天收到業主自上海的來訊,告知其已通過複審,正式入圍2015臺北生技獎,臺北市政府將於Bio Taiwan生技月(7/24上午10:00)舉行頒獎典禮,並現場揭曉得獎名次,一如影展頒獎,這種當場宣布名次的頒獎典禮,想必非常的緊張刺激,或許台北生技獎有生技奧斯卡獎的稱號,除了象徵此獎的重要性外,亦與奧斯卡當場宣布獎項得主的刺激流程有所關連…。
 
        主辦單位也請參獎廠商協助提供以下資料,以應頒獎典禮及臺北生技月所需。

◆    2015臺北生技獎獲獎成果展示(7/24上午),每家廠商準備大約4張投影片,各家入圍參賽單位於報到時段輪播。

◆    2015臺北生技獎入圍單位成果展布置內容規劃(生技月Bio Taiwan臺北館)。

1.      展示參產品說明字卡,公司名稱(中、英文表示),參獎標的名稱(中、英文表示)。

2.      參賽標的說明100字內。

◆    2015臺北生技獎得獎單位成果簡報(7/24 下午使用),成果簡報製作(限時6分鐘)。

2015年6月24日 星期三

變更為運動場館設施所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近日有業主前來詢問運動場館設施(如馬場、羽球館類)用地的問題,其計畫興設運動場館,適有塊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的土地,想了解可否作為場館用地使用,初步評估應得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撰寫興辦事業計畫書,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編定為運動場館設施所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不少業主都有些關於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的疑問,不可諱言,大部分都是針對土地可變更編定為什麼使用地?或說可以做為什麼使用?以便作為其開發(變更編定)的想像及判斷,對此類問題,恰得以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附錄二解答之,該表係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變更編定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一覽表(業經修改為簡表如下),其敘明用地變更後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惟我們從表中擬使用項目,再往左欄看變更使用地類別,即從使用項目了解土地可以變更為何種使用,繼而需變更為何種使用地類別。

2015年6月21日 星期日

函詢林業用地管理室或資材室,可否申設為合法民宿?


        欲申請為合法民宿,需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建築物用途類別等主要條件,以及建築規模、消防安全設備…等次要條件,俱為必要條件,來函詢及「林業用地管理室或資材室,可否申設為合法民宿?」乙節,究其關鍵首繫於建築物用途類別,茲以此論述闡明之。

        按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同法第10條:
「民宿之申請登記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使用用途以住宅為限。但第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地區,並得以農舍供作民宿使用。
二、由建築物實際使用人自行經營。但離島地區經當地政府委託經營之民宿不在此限。
三、不得設於集合住宅。
四、不得設於地下樓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