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休閒農場內興建農舍的問題...


        不管是已核准的休閒農場想要蓋農舍,還是已經有農舍的農地要申請休閒農場,或者是農地現在想要申請休閒農場並且在農場內蓋農舍,到底可不可以呢?
        沒有百分之百的肯定或否定,因為必須針對個案做討論,這就要先分析土地的狀況,再配合休閒農場的經營計畫來看,才能論斷是否可行。

        先以還沒有農舍的情況討論,首先還是根據申請休閒農場土地的所有權做分析:

1.私人農地上蓋農舍基本上符合規定,但國有土地上蓋農舍是不允許的。

2.租用私人土地上蓋農舍,既然已經出租給別人,就沒有道理說是因農業生產需要而蓋農舍自住,所以基本上是不可行,除非,能夠證明租用後是共同經營農業及休閒農場。

3.自有農地當然有資格蓋農舍。

        至此,取得資格在休閒農場所申請的農地上蓋農舍,之後還要審查農民身分等是否符合的規定,相信這個基本條件限制大家都知道了,就不再贅述。接著要說明的是關於0.25公頃、百分之九十農作的規定,這個限制是針對農舍規定的,又休閒農場申請基本要0.5公頃以上,簡單講就是有蓋休閒農業設施的土地上不能蓋農舍,因為休閒農業設施跟農業生產設施不同,所以說除非土地經過分割或者土地本來就有好幾塊,其中有一塊是符合至少0.25公頃,這塊地上面可以蓋農舍,且這塊地其餘百分之九十土地要供作農業生產,不能有任何休閒農業設施。

        再者,如果是已經有農舍的土地要申請休閒農場呢?既然有農舍了,表示符合0.25公頃、百分之九十農業生產的規定,那麼休閒農業設施就不能蓋在有農舍的土地上,如果是只有一筆土地,那就只好先把土地分割,將休閒農業設施規劃在沒有農舍的農地上就可以了。

        順便提到,休閒農場內的農舍可以申請民宿,而201711月交通部觀光局考量到現有法規恐限制民宿發展多元特色,業修正「民宿管理辦法」,一般民宿房間數由五間鬆綁到八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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