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突然來詢問農田排水問題的土地所有權人倍增,以往都是灌溉方面的問題居多,無非都是農田用水不足,這看是要增加引用水源,調整灌溉水路系統,或也有增設抽水馬達解決,而現在詢問的案件,居然十件有九件是排水困難,而且是位於農地重劃區內,實在非常弔詭。
一般認知的農地,大部分是經過農地重劃的農牧用地,而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15條第一項:「重劃後之農地坵塊,以能直接灌溉、排水及臨路為原則。」,職是之故,農地重劃區內農地是都要能直接灌溉、排水的,且「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亦對於農地重劃區內給、排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定有明文,是區內農牧用地自該會有給、排水路,俾直接灌溉、排水,所以農地重劃區內排水有問題,有可能是農地重劃時規劃設計不當,以致沒有專屬排水路,而此類農田灌溉、排水設置的問題,應該由農地重劃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或在縣(市)政府)解決為是。
況農地重劃區內農路、水路用地及費用,也是由當初參加重劃分配的地主土地,依面積比例分擔之,簡單說農民參加農地重劃,負擔農路、水路用地及費用,其農地就應該是可以直接灌溉、排水的,否則農民出錢出地負擔農地重劃經費後,卻還是無法灌溉、排水,這樣的政府實在是有失所託。
此外,農地重劃區內農路、水路工程,亦應符應現代潮流,以自然生態工法規劃設計施工,否則農民費盡心力,以友善環境農法耕種,而農地重劃主管機關卻還只是用耗能、破壞環境的混凝土構築,這種農業環境種出來的農作物,似乎難以堪稱是有機農業。
個人希望追求友善環境的NGO、小農團體應該站出來督促引導政府改弦易轍,以自然生態工法規劃設計農路、水路施作,如此將會更有助於台灣有機農業的發展…。
非常懷念小時候在農田水圳裡,釣螃蟹、鰻魚的日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