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觸的業主有土地坐落東北角海岸的景觀保護區,其順便問道景觀保護區的土地在使用上有何限制?
我查了一下這筆萬餘坪的土地,係位於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89.09.27)之內,按此風景特定區計畫內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計畫第9條規定
景觀保護區內土地,以維護優美自然景觀為主,其建物及土地之使用為
一、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得為
1.
國防、警衛、保安、消防及公用事業所必須之設施。
2.
原有建築物之改建、增建、修建,除寺廟、教堂、宗祠外,其增建後之簷高不得超過2層樓(或7公尺),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150平方公尺。
3.
造林、水土保持及防洪設施。
4.
為保護區內地形、地物所為之工程。
5.
得興闢六公尺寬(含六公尺)以下道路,惟需風景特定區管理機關審查核准。
二、本區禁止下列行為,但前款所列各項設施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1.
砍伐竹木,但間伐經林業主管機關及風景特定區主管機關會同核准者不在此限。
2.
破壞地形或改變地貌。
3.
破壞或汙染水源、阻塞泉源或改變水路及填埋池塘沼澤。
4.
採取土石。
5.
焚毀竹木花草。
6.
名勝古蹟與史蹟之毀壞。
7.
其他經主管機關或風景特定區主管機關認為應行禁止之事項。
因此,這風景特定區計畫景觀保護區內土地,還是以維護優美自然景觀為主,在未辦理分區變更前,原有建築物也只能有限度的改建、增建、修建,私人是無法增加開發強度來興利的。
您好,感謝您的文章,冒昧想請教,現在家人手邊有一筆土地,經查發現屬於東北角風景特定區景觀保護區土地
回覆刪除想請問一下,這筆土地(目前為空地)
1.是否不能申請建照,建造新屋?
2.如果不能興建房屋,能做什麼樣的用途?種樹?
非常謝謝您
您好
刪除東北角風景區範圍很大,都市計畫內保護區土地應依據各縣市容許使用範圍(各種項目)並符合審查標準,不清楚您的用地坐落及需求為何,尚無法直接斷言回復,若需要評估再請您連繫。
謝謝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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