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承攬原住民地區山地鄉公所的土地變更編定,為擬具興辦事業計畫書將農牧用地變更為殯葬用地,俾使原住民地區公墓之使用,符合土地使用管制,進而改善其殯葬設施。
山地原住民族喪葬習俗特殊多採土葬,且山地原住民鄉(區)公墓多位於山坡地,受限於水源水質保護區、集水區及山坡地保育相關法令規範,難以新闢公墓,而早期土地使用管制不彰,形成公墓四散各處,且大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即在非殯葬用地上設置公墓。
目前政府積極引導朝正向發展,意即將前開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的公墓,透過變更編定,將用地變更成殯葬用地,繼而將殯葬設施美化,並做好水土保持工程,亦倡導環保自然葬儘量減少殯葬建築量體,使環保自然葬設施與自然環境融合。
這也是對社會、環境有益的工作,我們努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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